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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本书/唐国明

发布日期:2023-02-06 15:25:06
唐国明 



我是一本书,写我的作者到底是谁?至今还有很大的争论。一般的人认为写我的作者是曹雪芹。写我的作者是曹雪芹没错,但曹雪芹到底是谁已经无法弄得很清。但有的人认为写我的作者不是曹雪芹,但根据也不充分。我自从诞生之日起,我的面目就是很模煳的,也无人知道我真的面目。但经过程伟元与高鹗的编校,我成了一百二十回的样子。他们说我的名字本来叫《石头记》,后来改名为《红楼梦》。为了我,民间闹了不少笑话。有人把我无限放大,放大到去对应真实的历史。这没有必要,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历史,是比真实的更真实。但如果对应某段真实的历史,那是不科学的。总之,我是一本书,因程伟元与高鹗的编校,我被普及开来,慢慢的家户喻晓。

但从民国开始,民间发现了一些残残破破的脂批《石头记》版本与程伟元高鹗编校的有很大的出入,并且脂批中很多地方提到我原本是一百回,而不是一百二十回。我更不是一百零八回,因为古代人说话是确数,而不是说概数。更有一个叫俞平伯的人,发现我的程高本后四十回与六十七回都与曹雪芹的原笔有很大的出入。他们在用各种脂批《石头记》校对出的前八十回,是缺六十四回与六十七回的。这两回都是从其他一百二十回藏本中补入的。实际上至今发现带脂批的《石头记》只有七十八回。

一直到周汝昌与刘心武对我八十回后的探佚,刘心武还按脂批的意思续了二十八回,他认为我应该是一百零八回。但不久,一个经过几十年努力的唐国明发表了他的《红楼梦八十回后真相复原》。他认为我应该是一百回,脂批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他从程高本后四十回中发现了我二十回的真迹,只是被程高粉碎在后四十回里面了。他以考古的方式对我做了一个修补复原的事。在他的观念里,程高将我一百回的真面目粉碎成了一百二十回。添的添,改的改,掺的掺水,放的放沙,使我成了当时皇家喜欢的样子,而使我得以在皇族允许的范围内得以普及。他认为我是不可续的,并且认为任何人的文章是不可续写的,只有做修补复原的工作才有意义。他确实做到了他想做的。就是从语句上与我八十回前的文句内蕴来说不是百分之百的匹配,至少百分之九十九是匹配的。可怜他辛苦了几十年,虽然复原出了我的八十回后的真面目,也给我的六十七回作了修补复原。很多人以为他挣了不少钱,其实他为了我的真样子,他没挣到什麽稿费。什麽国外连载,国内民刊发表都没付他什麽稿费的。仅近来他故乡邵阳一家网站连载付他一点稿费,书也迟迟没出版。在苦闷中的唐国明,一天晚上对着我说——

有人问我,作家是什麽,我说作家与一些天才艺术家与科学家一道是伟大的慈善家。他们死后多年,自己的作品与发明仍然惠泽后世,给这个社会创造看不见的商业价值,而自己生前有的甚至一无所有。比如曹雪芹、梵高。我确实经不住渴望读到我的《红楼梦八十回后真相复原》的读者朋友们追问什麽时候出版的事了。我也弄不明白是怎麽回事,我也不是一个要求很高的人,也不是动不动要首印多少多少,要版税多少多少。我在这里申明一下,如有诚意的真心想出版此书的出版社,只要你开始愿意付点稿费即可。若稿费高的话,我愿意捐出第一版第一印一半的稿费给那些确实努力劳动了而生活贫困需要帮助的人。另一半就留给我自己满足10元一天的生活费,500元一月的房租,200元一月的上网费与手机通话费,来製作我那无演员无导演无投资人无编剧,全程我自己承担的文学实验电影及其我的创作吧。

一个人先当为自己活着,就像树与太阳一样,活好自己了就自然会给人阴凉与阳光。这样的感想是有一个人问我挣到多少钱时,我回答他说,我没挣到多少钱,我唯一高兴的是我为自己活着,没为别人活着;我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别人安排过的生活。他似乎听得满脸迷惑。我只有解释说,就像他开了家饭店,饭店就是供人吃饭的地方,而饭店的顾客就成了他的上帝,他就得成天瞎琢磨着怎样让顾客满意,怎样让顾客回头来吃,怎样让顾客愉快地为自己掏出钱来,怎样跟人家的饭店竞争。一生就似乎在这些事上忙活。挣到的钱就给儿子上学,供房子车子或别的月供贷款,看似为自己活着而忙碌,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自我,而为别人活过了一生。而我写作,只是表达自己想表达的,没有去考虑市场与其他因素。他听了这话开始有点不服气,后来一想,也就唉声歎气地说我说得对。见他那样,我很悲凉,自己有点过不去,就安慰他说,他这样活着,在人家眼里是富有成功的人士,而我这样活着,在人家眼里,却是清贫失败人士,所以各有好处。我思考到现在,至于怎麽活着为好,我现时也找不到答桉。

在我稍有点名气后,也结识了一些慕名而来的人,他们打着要跟我交朋友的旗号,时不时请吃聚会。也拉我见识一些在他们心中认为可以去值得结识的圈子。跟他们去了几次,我越看越悲凉。我不知道是悲凉自己对梦想的坚守,还是悲凉他们在想尽办法把深刻的文化与思想去产业化图取利益。深刻的文化与思想在我的心中他就是人类圣洁的灵魂,一沾上铜臭的包装,它就会成为十不像的狗屎,况且他们为了利润的最大化,而让一些半调子根本静不下心来没真正做过学问的,而是为谋取暴利的心态,自封为讲师去传播经过他们包装加工的“国学”。

这不但损坏了“国学”的形象,而且给一些冲着“国学”而来的人留下了最坏的印象,醒悟之后大骂狗屁。我往往闻之可歎,所以对这样满大街都是的圈子我只有敬而远之。所以注定孤独也学会了孤独。越来越清楚文学艺术的创造是个人的事情,所以我学会了独自全程开始製作我心目中嚮往的“文学电影”。“文学电影”的称呼看似不恰当,暂且是可以这麽称呼的。

看惯了一切,也明白了现实是如此之后,接着就会静下心来安静走自己的路。同媒体接触多起来之后,我对很多媒体人也有了深层的理解。我觉得他们应是“人类灵魂传播的天使”,虽然这似乎抬得有点高似的,我觉得最为恰当。而写作的作家与影视艺术家们,更应该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一点是一点也不夸大的。但要做到这点,确实要有一颗澹泊的心,怀着“我就是为自己活着的王”的心态。自己的王国就是文学与镜头、音乐及其自我想世界想表达的思想。只有这样真我,文学艺术影视这一切才能把你自己的灵魂放大,最后甚至成为太阳,照亮人类众生,让他们的灵魂在沾你的光下健康地成长在人世。

因为如此的对自我的认识,我也确定下了自己的人生目的:复原红楼(《红楼梦》),写好诗文,做好电影,成为你不离不弃的唐国明。我会为此而活着,也会为此而自我,更会为此而像天空一样宽广而疯狂。

——听了他这段话后,我很感谢这世上还有他,因为他我终于有了自己的真样子。我不是一百二十回,也不是一百零八回,我就是一百回本《红楼梦》。他一直与我相伴着,他一直不知道何时让我成为书,成为一本百回本《红楼梦》的书传递给千万读者,而且流传万代。他一直在为此努力着。我相信他,也相信我不会给他带来凄凉清贫的命运。我相信我会牵着他走向这个盛世,走向美好的生活,与他需要的爱情,与他需要的流芳百世。以及他想要普及的那种“思危奋发图强,修德安和天下”的中国传统精神。

他一直在为着这个梦想在黑夜中行走,而我成了他手中前行的光。他在黑夜走到哪里就把光举向了哪里。就像他自拍自导自演零投资的文艺电影《黑夜的故事》中的情景。

有时候一个人的一生就是一部书。有时候一部书就是一个人的一生。我想我就是唐国明的一切,我会给予他一切,这样我才不愧为一本伟大的书。虽然无边的现实想挤走我这一本书的位置,但我的位置是阳光的位置,是任何东西挤不走的。因此我不悲哀,也不为唐国明悲哀,反而为他英雄式的举动而喜悦。这就是我,这就是一百回本《红楼梦》伟大的文化力量。



2014年8月写于岳麓山下
来源:文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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