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柳笛
喜欢读书,也喜欢舞文弄墨随意写些东西。
开始读书是在小学二年级。当时生了一场病,似乎是重感冒,躺在炕上三四天没去上课。妈妈精心的照顾让我倍感温暖,于是大着胆子提出了一个要求——一个我早就提出却被妈妈否决了要求,就是给我买一本书。妈妈同意了,于是,我有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儿童团的故事》,为了这本书,我曾多次趴在新华书店的柜台前流连忘返,为了着本书我曾跟妈妈哭闹过两次,结果是因为生病而得到了,原来偶尔生场病也是一种幸福。
《儿童团的故事》是一本薄薄的故事集,当时的售价不会超过两毛钱,妈妈舍不得花钱给我买,可见当时生活的拮据。这本书是充分发挥了其作用的,因为它训练了我的阅读能力。
第一次读长篇小说也是在二年级,是下学期,当时读三年级的姐姐借了一本小说回来,她不看的时候我便抓过来“啃”,书名是《多浪河边》,描写解放军在新疆剿匪的故事,很有趣,现在仍记得部分情节,最有趣的一段是:匪兵被击溃,四散奔逃,匪首带着几个残兵躲到一个山坳里休息,又饥又渴却找不到一点吃的喝的,摸摸衣袋还有点莫合烟,有烟却没有纸卷,匪首摸了半天终于弄出一小块旧报纸卷了烟抽,匪兵没有旧报纸,便在草地上挖了个小坑,把烟放到坑里点燃,然后爬在坑边用空心的草棍吸……三四百页的小说我啃了两个星期才啃完。
莫合烟是什么东西?对我这个东北人来说,小时候是个迷,长大了还是个迷,直到2004年我四十多岁做了北漂的时候,才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市场上见到这东西,原来是颗粒状的,黄褐色,大小和大黄米差不多。跟我熟悉的烟草和旱烟完全不同。
读完第一本长篇之后再读书就快了,三年级的时候,一本三四百页的通俗小说两三天就能读完,四五年级的时候一天就能读完。读书不快不行,因为都是借的。当时我父亲喜欢借书回家读,我姐姐喜欢借书回家读,他们不读的时候我才有机会,读慢了书就还回去了。四五年级之后多是我自己借书读,当时同学、朋友有书的不多,都是借,传来传去,到我手的时候往往只有一天或一晚上的期限,常常是趴在被窝打手电读,到了早上,手电用的差不多了,书也读完了,也该起来帮着老爸老妈做家务准备上学了。小学期间读的几百部书多是在这种情况下读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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