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美国加州开始出现一种新型的“支票欺诈”行为。此欺诈方式另辟蹊径,手段独特,犯罪组织庞大且隐秘,其成员大部分为华裔和越南华侨。不少银行深受其害,继而牵连到很多为银行投保的保险公司也损失惨重。
而包括洛杉矶市警察局、洛杉矶郡警察局、橙郡警察局、圣地亚哥郡警察局等多家执法单位因为无法掌握此团伙的组织和运作方式,所以一筹莫展。
加州各执法单位决定联合调查取证,利用各自亚裔工作人员进行渗透。因为我是华裔,又是新面孔,所以我被调入相关部门进行“渗透了解”,主要任务是搜集证据并且尽可能接近该团伙高层组织。通过前期的一些安排,我在两周后经“朋友”介绍,成为了这个组织底层的一名“Driver”,即驾驶者。
我第一天报到的地点是位于橙郡尔湾市的一家快餐厅。跟我碰头的是该组织的区域督导,台湾人,他带来一个老越(越南人)做我的Face Man(出面人)。我是Driver,老越是Face Man,就这样我们两个成为了一组。
培训在快餐厅外面的汽车上进行,基本操作流程是这样的:我会在当天收到一叠支票,支票所属不同的银行,领取人的名字就是我的Face Man。我的区域督导事先为我画好一张地图,上面标明了二十余家在我们附近几个城市的银行。我的工作就是以最快的速度送Face Man到各家银行去兑现支票,一切都必须在几个小时内完成。工作结束后由区域督导给我电话,指定碰头地点交接款项。
当然,这些都是伪造支票。这个组织通过不法方式获取加州一些大中型企业的支票原件,然后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伪造。当企业在发薪日将资金打入工资统一帐户后,他们利用伪造的支票到各家银行提前支取企业给员工所发放的薪金。所造成的结果是,当该企业真正的员工去银行兑现支票时,帐户内的资金早已被领取一空。
九十年代初期美国各大银行联网程度远不如今天,不同分行在承兑支票时没有数据联网和交叉验证,发现问题往往已经为时过晚。加州各执法机构虽然严阵以待,但落网的通常都是Face Man和Driver,对捣毁整个犯罪团伙无济于事。
我和我的Face Man在领到支票和地图后即刻上路,我每到一家银行就交给Face Man那张相应的支票,我在车里等他,他去银行兑现,回来后他将现金交由我管理,再驶向下一家银行兑现另一张支票。Face Man风险很大,常常被抓,当时各家银行已经有所警觉,一旦发现可疑迹象会立即报警,警察往往在三五分钟内便可以赶到。之所以现金和支票全交由 Driver管理是因为这样可以降低Face Man的罪名,就算被抓也只会被处以较轻的刑罚。上一页 [1][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