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突发的疫情,也是对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验。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而言,至少有三点值得反思之处。
第一,不能关闭公共领域,应当允许不同声音的出现。
一个健康的公共领域的存在,有助于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决策所可能出现的失误。正如决策学研究所表明的,就如何减少决策中的偏差而言,多数行之有效的去偏差技巧,都考虑到了看待问题时使用不同的视角。在所有的情境中,考虑对立面都能为判断带来更高的准确度。
所以,公共媒体与各类自谋体存在的意义,其功能就在于表达多元的声音,从而减少决策中可能出现的认知偏差。在媒体死亡的时代,大量的决策失误会变得不可避免。
不要认为批评政府就是在抹黑政府。政府的正面成绩,自有宣传部门来肯定与传播。一个现代国家的政府,哪有时时等着民间来夸奖与赞扬的道理?更何况,做好该做的工作,尽好应有的职责,本就是政府部门的本分。做得好就要民间表达感激,这恐怕是青天大老爷的心理吧。
第二,不能以依法治国为名,让法律沦为打手的角色。
在疫情蔓延之初,对于多位医护人员以造谣为名所进行的训诫,便是以法律的名义来进行的。在其中,法律充当的是不太光彩的角色。问题在于,如果法律不是被用于保障个体的正当权益,而经常是作为打击异见者的工具而存在,凭什么让民众来信仰这样的法律?
而一旦民众不信仰法律,在一个高度流动的超大规模的陌生人社会中,又如何实行有效的社会治理?在这样的社会中,必然难以主要依靠道德规范或文化规范来建立社会的信任机制。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社会的基本信任机制,不得不转而依靠法律来确保。
政治风向历来变幻莫测,法律疲于奔命地相跟随。倘若法律充当的一直是政治打手的角色,它就根本无法承担起建立规范性期待的基本功能。不仅治理机制的现代化无从谈起,也不可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所以,让法律成为政治的打手,表面看来直接有效,实际上却是饮鸩止渴的做法。这样的因小失大,会让整个社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第三,不能盲信技术治理主义,以为依靠科技手段就可完成社会治理机制的转型。
社会的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无法单靠科技手段就实现有序运转。全社会是由政治、经济、法律、教育与科技等各子系统构成,每个子系统都有自己需要承担的相应功能。
社会就像一个有机体,政治、经济与法律等子系统,譬如人体的各个组织系统。有机体要存活并有序运行,就必须让各个组织系统自负其责,发挥好各自的功能。心脏系统再重要,也不能替代消化系统,而承担起消化的功能
社会的治理,必须在尊重各个子系统自身运作逻辑的前提下来进行。让政治系统一家独大,不断地用政治的逻辑去干预其他子系统的运行,势必导致全社会系统的功能失调。
所以,在一个复杂性日益递增的社会中,凭借现代科技所开发的技术手段,也许可以对每一个具体的个人实现完美的控制,却绝对难以实现有效而合理的社会治理。
不让各个子系统各归其位各尽其能,没有政治与法律制度上的真正进步,这个社会便永远只是跛足而行的巨人。冷不丁地,就会被突如其来的危机所困扰。即便没有被打垮,也终究不免元气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