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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认可的贫富差距是合理的,并非不平等

发布日期:2019-08-14 00:00:00
多数人认可的贫富差距是合理的,并非不平等


民主社会也叫公民社会,人人平等,人人自由,人人遵守“公民多数人决议即法律”这个共同的原则,简称多数决。
公民社会每个人既是独立自主的自由人,又是共享天下的公民,没有阶级差别。
一人一票,是人人平等的标志,也是人人自由的标志,多数决,既是社会道德的核心,也是法律制度的核心,法律规则和社会道德规范契约都是基于“公民多数决”原则而形成。

平等跟财富多少、地位高低、贫穷富贵没有关系。
一个人的贫富、地位、价值…,并不单单决定于他的个人“劳动”、个人“努力”、个人“自由”,还要受到社会其他人的影响,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这个人的贫富、地位、价值…这其实也是多数决。
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有些代表平等,有些代表不平等,不平则鸣则是普遍的自然规律。比如好吃懒做的人非要跟勤快的人“同工同酬”拿一样多的工资,这就是耍流氓。多数人都看不惯这种不合理现象,只不过慑于专制者的淫威,都憋在心里敢怒不敢言而已。
要让大家敢于说真话,必须消除专制者的独栽专断特权对社会带来的威胁,实行多数决。
所以说,平等,仅指一人一票,多数决形成社会共同的契约、规则和法律是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约束,才有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少数人固执己见坚持的东西,如果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响应,却要强加于多数人,这就是“朕即法律”,这就破坏了平等,也破坏了“多数决即法律”原则。
公民社会依据多数决原则自然形成的贫富差别、地位差别、收入差别、价值差别…,是正当的合理的自发秩序,并非不平等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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