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儒教徒却把“孝道”贴上了自己的标签,抢注了“专利”,并且主张不论生养自己的人如何对待虐待子女,子女都要按孝道对待虐待自己的父母。这是泯灭人性,为什么?
因为奴隶体制需要人民完全的顺从,不许思考。而这样的社会体制下,能生儿育女的,基本上是“熟化奴隶”,是思维模式完全适应畸形社会的成员。而统治者担心新一代的人天生的创新性,会挑战和推翻这种奴隶思维,
所以强制要求任何子女都要无条件接受“熟化奴隶”的训练和管制。
这是一种细微到家庭单位的奴隶训练和筛选体制。
古代的父母拥有杀子权,虽然每个朝代对杀子的处罚严宽不一,但都不会判死刑,有的朝代甚至不问情由无罪释放。如果父母以忤逆、不孝之类的理由杀子,同样也不会被追究。“三言二拍”中——不好意思,记不清到底是哪一本了——有一个故事就提到了“故杀子孙罪”。那个故事的大意是,寡居的母亲与道士偷情,嫌儿子碍事,要杀儿子。她的情夫,那个道士拒绝帮忙杀人,因为寡妇杀儿子是故杀子孙,处罚本身就很轻,如果以儿子忤逆不孝为由,寡妇可以脱罪,但道士不能脱罪。于是寡妇将儿子告上公堂,企图以儿子忤逆为由要求县官杖毙儿子。县官查明情由,杖毙道士。寡妇因儿子的求情,当堂开释,回家去母慈子孝了。┑( ̄Д  ̄)┍
清朝法律, 比较典型,因为极端~(父权越是不断提高,妻,子女越是卑微),比如妻子故杀,谋杀亲夫者,凌迟处死(唐死刑只有绞斩)。孩子那就更惨了~
法律明确规定家长对子孙的惩罚权(唐律已有,但没这么大权力)
:子孙违犯教令而依法决罚,邂逅致死者勿论。父母对子女是有教令权的,俗称:听家长的话(家法)。只要不听话,就可以打死没商量。
:父母控子,既照所控办理,不必审讯。就是父母告啥就是啥,有委屈你就憋着,没有你辩护解释的空间。
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2019/3/19 7:37:04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