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见一条新闻,讲某个城市一骑士(骑电动车者)边骑行边看手机,结果撞上汽车翻倒在地,估计伤得不轻。
交警裁决由骑士负全责。有网友评论说:这真让人扬眉吐气。
这条新闻,当即让我想起两个亲历故事,写出来向猫友们请教。
有一次单位的面包车突然被交警扣了,让我们带医疗费和罚款去交警队处理。一搞清楚,我们的车在郊外公路边靠边停了一下,司机下车撒尿。一名骑士撞了上来,重伤。
我们找了交警的上级,可那一次尽管给了面子,最终还是损失我们三、四万元。
交警方面说:你们是单位,人家是私人,我们当然得给弱者提供保护。
单位知情者个个义愤填膺,都认为交警的说法站不住脚。司机委曲得要撞墙,但统统无济于事。
还有一回,单位的车从郊外殡仪馆回城,一名死者的亲属非要上我们的车。车上已经很挤了,司机不肯他上,但那人涎着脸皮赖在车上就是不肯下去。
偏偏那天晚上雾特别大,车子与别的的车剐擦了一下。一车的人,而唯一受伤的,恰恰就是那个搭霸王车的人。
按理这跟我们单位没啥关系吧?可是交警仍然裁决由我们负责。理由仍然是,跟车子有关的事故,只能保护弱者。
于是一个胫骨骨折,又搞掉我单位三、四万。连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都一文不少地要走了,不给,就用车拉人到单位来闹事。这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而且还投诉无门。
读了本文开头的那条新闻,才知道骑士也是可以承担事故责任的,才知道这世界上还是有天理的!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