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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与荣誉——儿童节由一首歌想到的

发布日期:2018-06-04 00:00:00
    打小有一句歌词就一直没听懂:为什么旗帜美如画,士兵的鲜血染红了它……

    鲜血染红的难道不是还有鲁迅小说里的馒头吗?怎么就居然成了一种审美?看到有人牺牲肉身,抛洒热血,我们更多的应该是感动、学习,而不是一种冷血的审美——即使是审美,表达得如此直接,只能说歌词的打磨、提炼太重要了。不妨假设改动改动,为什么不写作“士兵热血的色泽仿佛是它……”,为什么一定要强调是“染红”了它?虽然平淡一点,却很诚恳。

    美感无论怎么高雅,都有意味着喜悦的嫌疑。对于无私的奉献出自我、甘心承受痛苦的人来说,你可以歌颂它,赞美它,但绝不能送上祝贺,更不能玩味那里面蕴藏的血泪。就像那个恭喜平民家里出了烈士的庸俗管理者,其心机往往让人不寒而栗。

    也许几千年的历史草菅人命早已成了习惯,所以根本就没有生命权的概念。像范跑跑,由于出格言论,人们看到到全部是他所应该保护的职务对象的生命,完全否认了他本身的存在,其恶骂程度,几乎像是要其以身殉罪。

    这种对于生命的漠视,绝不仅仅是个别的现象。而是从小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的思维定势。我们从小在书本里就被灌输了太多舍身取义的故事,比如雨来,比如刘文学。从文学加工的角度来说是没有问题的。文学上的处理讲究的是把人物形象往纯粹、浓厚里写。要渲染一个形象,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让主人公为某种信念、某种情怀付出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活的肉身。

    但是从历史的角度,从现实人生的角度,生活中没有那么多极端的情况。我们更多的希望是保护好人的周全,诛灭坏人的私心。

    更何况这些故事的受众对象是儿童,怎么忍心把如此沉重的文学加工作用到小孩子身上?儿童教育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教会他具备更强的生存能力。比如遇到坏人可以说假话,可以用正当防卫的方式打击坏人。如果在书本上总是宣扬怎么舍身取义,让儿童读了以为生命不过如此,轻如羽毛,又怎么自我保护从而不受到成年坏人的伤害或诱骗?如果坏人像学校恶魔一样想杀伤到他,而他又不懂得反击又怎么办?

    小孩子辨别意识差,如果他不会游泳,却让他去救助落水的人,从而不必要的被牺牲,难不也是一种残忍?哪怕是后来被尊为英雄,也未免遗憾。可以说,舍身成仁是一种荣誉,但生命权却是一种终极的存在。拿亲友和工作领导无比珍视的终极存在去换取一种也许实际上并无历史价值的虚名,倒底有没有实际意义?

    就像对于儿童,不管是否少先队员,是否有加入本意,参加活动时一律都要戴红领巾,不戴就要被排挤到群体之外。这样用力地拿荣誉来撬动小孩子潜意识里的大情怀、大信念,是否称得上明智?

    当然,所有的人都希望保留信仰的火种,多为信仰作出贡献,但却不应动不动就让他轻易放弃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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