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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老牌的自由国家,但文化上一直有帝国主义心态

发布日期:2018-02-03 00:00:00
     专制主义体制也不是完全不讲正义,正义在十分传统的社会里也普遍流行者——习俗主宰一切,人们把普遍流行的正义观念当着自然法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在一个神授的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朝代的兴衰更替遵循着中国人常说的天命,但对农民来说,生活没有发生多少变化,君主的智慧主宰一切。西方的思想创造则总是遭到各种专制统治者的敌视——从残暴的埃及法老到精神狂乱的罗马君王如卡里古拉和尼禄,还有印度和中国那样的远方异邦皇帝。在欧洲,追求专制权力的人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欧洲人有时会被某种以诱人的理想主义面目出现的专制体制所蒙蔽——希特勒就使用过这种手法。这一事实提醒我们,专制主义在时间和空间上离我们不远。许多国家至今还在专制主义统治之下,它随时可能带来痛苦和死亡,人们就像生活在疯人院里。从古希腊开始西方人就赞叹埃及波斯这些东方帝国的绚丽文化,却有鄙视这些国度专制的统治方式。 英国伦敦经济学院退休教授米诺格说:政治往往意味着政治必须是不完美的  意识形态往往意味着压迫,斗争,解放。而政治则与意识形态不一样,政治意味着着任何国家都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生活方式,灵活的政治体制必须使其公民都按自己的意愿生活,这样说的一个意义就是生活的大部分内容不关乎政治,正如踢足球的大部分内容不是与裁判争执一样。一切都是政治的说法准确无误地标志着用人治代替法治的意识形态意图、政治的另一个含义是:政治必须是不完美的,因为如果允许成员在道德上负起责任,其中必定有道德上不负责任的成员。

    里根1989年告别总统任职演说很有意思:我们人民告诉政府做什么,不是政府告诉我们做什么。“我们人民是驾驶员,而政府是汽车,我们决定车往哪里走,走哪条路,走多快!"

    在米诺格《政治的历史与边界》一书中认为尽管欧洲中世纪当时和国王或者帝王权力一样的教皇和教会势力的出现,但教会的宗教灌输让社会逐步远离战争和动乱,带来和平,但还是有十字军东征,教廷在其反复宣讲的《罗马书》十三篇中讲到:宗教信徒必须遵守世俗帝王颁布的法律,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欧洲仍然充满战争和动乱,宗教主要是改变了当时欧洲人的人生价值观,比如人人在上帝面前的价值都是平等的,个人的价值不在于持有普遍的理性,而是在于是否能够对抗邪恶的个人品性,这是在培养人们的独立性。所以后面出现教徒不断质疑教皇和教会权威的宗教改革运动,直到出现政教分离的现代欧美社会,而现在政党合一的政治却恰恰相反,改革非常困难,求同存异的结果是不断走向封闭落后泯灭创造性! 在欧洲很长时间认为法律与每个人无关,是自然法的结果或者神的旨意,但到欧洲中世纪城市共和国的出现,民众开始接受法律是立法的产物,那么立法权在谁手中体现在是替天行道的皇帝专制主义还是共和民主制度上,这种争论逐步体现出进步的思想潮流和革命。    

    在十七世纪的欧洲对君主的性质欧洲各国启蒙学者都有共识,那就是奢侈,好战,剥削成性,野心勃勃。有些君主好战往往弄得国破家亡,比如英国的查理一世,中国的慈禧太后,他们开始讨论共和的好处,认为赞成君主制的是那些往往讨厌野貂和狐狸的骚扰,却让狮子吞噬自己的一群蠢货!那些贵族们与君主在不断暗斗和献媚中失去自己的生命,把自己送上断头台,而民众和对君主制持敌意和怀疑态度的中产阶级却希望变革。所以确立的共和制度逐步解决了这个问题,使政治远离死亡,尽管变革的内战给每个国家带来长久的伤痛,即便是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是如此,但新的社会却给予每个人更多的和平竞争的机会和希望。同时增加对自己国家民族的强烈的爱国心

    当将人的经验化解为所谓的观念,眼界,知觉元素时,怀疑主义哲学家,道德相对论者(马列主义理论的规律),激愤的学院派社会批评家,宗教幻想主义者,富于幻想的预言家。这些人在我们的文明谱系中都有自己的地位,但他们对政治的干预在近乎两个世纪是人类一种不愉快的经历。政治是一种活动,它支撑着人类生活的框架,但它并不等于生活。政治尽管能够安排多种生活方式,却必须与上述冒险活动保持距离。所以无论约翰洛克的人类一切知识只能来源于人的经验,还是霍姆斯的法律内在生命力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就说明了这一点。政治确实可以视为人类生活,充满了英雄主义和尔虞我诈,要想了解政治就必须懂得政治是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千变万化的,虽然说政治必须是不完美的,但政治却必须没有专制者的位置。

    在民主社会,政府大部分政策和立法虽然由行政机构制定,但是这些政策法律必须经过民选产生立法机构民意代表的大多数人的同意,有的还必须经过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在美国修改宪法必须五十个州议会四分之三的同意,在地方加尼福尼亚州州政府征税必须全州公投经过四分之三多数的公民同意,这样越来越倾向于保护少数。在最早确立陪审团制度的英美,刑事案件决定起诉逮捕必须经过十七位大陪审团大多数人同意.民事案件没有必要经过大陪审团的同意,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必须由十二人组成的小陪审团裁决,但在审判过程中小陪审团制度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必须有十二位陪审团成员一致同意才能定罪,这样少数人不同意就不能定罪,意味着少数人为捍卫自由也能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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