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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认识伴娘

发布日期:2018-01-02 00:00:00

伴娘这两个字,来美以前是很模糊的,台湾传统的婚礼都是新郎到新娘家迎娶,夫家敬拜过祖先、公婆后,婚礼便算结束,然后就是户外搭棚请客或是到饭店开席,不需要甚么伴娘的。


来美后才知真有伴娘这一回事。美式婚礼是走向红地毯的另一端,等在另一端的人除了新郎外,还有伴郎;从这一端走向另一端的人除了新娘外,还有伴娘。


美国人对伴郎与伴娘是很重视的,都是新郎与新娘慎重的选择,是他们最好的朋友,被选上的人也会视为荣耀,否则伴郎怎会是Best Man,伴娘怎会叫Maid of Honor呢?我却在没有弄清楚伴娘定义之前,就胡里胡涂地当了两次伴娘。


第一次当伴娘,我刚到中西部念书,在麦当劳吃午餐,隔几桌是我在团契认识的一个女孩L,与她并不熟,我是新生,她是老生,我们只偶尔在团契碰个面。L正与朋友讨论她的婚礼,谈到伴娘时,L说她有位外甥女可以当她的伴娘,那时伴娘流行至少要有两位,L的朋友不是已婚就是当日不方便(其实结过婚的人也可以,叫Matron of Honor,当时竟没有人知道!)正在烦恼不知找谁时,有人看到我,问她为甚么不干脆请我呢?L大概也急了,饥不择食,问我那天是否有空,我一说有空,一切便成定局了。


第二次当伴娘是原来的伴娘之一突然有事不能参加婚礼了,临时找我递补上去,还好我跟新娘很熟,虽不是她的第一人选,这次当伴娘算是合理了些。


轮到我自己结婚时,我对伴娘的定义依旧没有甚么概念。婚礼订在期末考后,地点是新郎念书的东部。新郎特地飞来中西部帮我打包行李,然后一起飞回东岸,隔天便是婚礼。我俩都是学生,加上我这个新娘子除了要搭飞机赶婚礼外,就只有老哥一人来把我「给人」,于是婚礼由新郎的父母提前来美帮忙。我那好心的婆家不只帮我准备新娘礼服,而且连伴娘都帮我选好了,伴娘是我未来嫂嫂的妹妹,那时,我与伴娘并不熟,但人家说结婚要有伴娘,我就入境随俗了,管她熟或不熟。


结婚多年后才知美国人眼中伴娘的重要性,要当伴娘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是新娘最看重、最要好的亲友才会被选上,而被选上的人也都视为荣誉,绝不会像我当伴娘或选伴娘一样,有人充数就可以了。


尽管以前两次当伴娘,与新娘不是很熟或不是人家的第一人选,而婚礼后我们也不曾再见面或难再见面了,却因为我是对方婚礼的伴娘,我相信我们都不会忘记彼此才是,有意或无意,我们都在彼此的生命里占过一次举足轻重的角色。


至于我的伴娘,我对她很感激,也很难忘,因此成为很好的朋友。当初她确实是被抓来当公差的,婚礼那天,比我还紧张,不只走错了走道,圣坛前,头都不敢抬起来,垂得比我还低,紧张到她自己甚么时候掉了一只耳环都不知道。


这种草率不按牌理出牌的事件,是我们十多年前「土」学生举行「洋」婚礼所摆出来的乌龙,现在的留学生西化得早,应该不会像我们那么土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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