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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的认识与真理没有必然联系

发布日期:2017-12-14 00:00:00
    看了几遍《人间正道是沧桑》,其中有一个情节,三期六班班长范希亮向“红色象征人物”黄埔军校政治教官瞿恩提出关于“农民运动”中的暴力泛滥问题。瞿教官搬出阶级论启发黄埔军官生们,说什么多数人赞同的就是好事,就是正确的选择。

    “少数服从多数”并非适用所有领域所有群体!范班长提出“农民运动”暴力泛滥,“农会”变成“砍头会”,一些在乡下好吃懒做的惰农成为“农民运动”的主流,撂荒了土地。革命(拯救中国)是否要靠这样的人来完成等问题。瞿教官用“富人的糟得狠”与“穷人的好得狠”来解释,说明什么是正确的选择。几十年来,“多数人的观点”始终被视为正确,成为“特权”的遮羞布。其实对“真理”的选择并非“多数人的认识”与“少数人的认识”这么简单。尤其是对于长远未来和专业领域的认识,往往只有少数人才能弄清楚。

    偷换概念的把戏,是特权阶级常用的伎俩。就如同当今最时髦的一句话“最终解释权”归“?”所有!“少数服从多数”是西方民主的一种形式,可是这种形式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表决的群体成员需要具有相近的认识能力与对表决事物相适应的认知水准。如果让一群小学水平的人评价“歌德马赫猜想”,陈景润“1+2”的成就肯定会被笑掉大牙!特权阶层就是常用这种错位欺天,瞒天过海的。

    多数人的观点有“真话”,有“随波逐流”,有“利益驱使”。农村里“贫穷与富有”情形也不尽一致。除少数人均土地紧张的地区,大多数农村的贫穷农民,属于懒惰致贫的占相当高的比例。富人也并非都是欺男霸女,恃强凌弱。人均土地较多的地区,许多地主也是靠自家勤劳耕耘致富的。可是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把所有地主一律当成剥削阶级予以镇压,许多地区甚至不分良莠将地主完全从肉体上毁灭,没收地主的所有财产与土地。然后把地主的土地与财产无偿地分给农民。

    中国的农民虽然穷,可是贪婪的本性却一点也不比有钱人弱,再给农民们一种无偿获取他人财富的理由,尽管许多农民明明知道许多地主的财富与他们的劳动没有半毛钱关系,却也相信地主的财富均属不义之财,得之心安理得。

    能够无偿得到财富,哪还管所取之财“义与不义”。自然拥护令他们得到满足的“农民运动”!所以拥护农民运动的“多数”就属于“利益驱使”的多数。不用说九十年前的中国农民,就是今天的中国农民又有几个会拒绝与自己的劳动没有关系的财富!何况,还有人给予获取这种财富的“正当”理由。

    马克思说过,衡量一个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准是其生产力发展水平。但凡破坏生产力发展的行为,都是应该是背离文明发展方向的。中国是个农业国,地主阶级是中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历史发展证明,大革命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国的农民的普遍待遇,远不及某些地主的长工或短工,充其量得了一个被解放的虚名。许多当年给地主扛过工的农民被迫控诉地主的罪恶时,时常下意识地流露出怀念当年给地主打工的待遇。


还是到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民的待遇才基本超过了当年待遇好的长工。虽然现在生活水平超过当年待遇好的“长工”的农民数量比当年的这种长工多,可这离最后的“长工”从中国大陆消失也已经过了三十年了。离最早的打土豪分田地的“长工”已经九十年了。可见“打土豪分田地”至少是迟滞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足以说明,多数人的选择未必就是正确的。


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2017/12/13 23:24:0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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