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是爱与被爱的主观感觉。
爱:爱神,爱人,爱物。
被爱:被神爱,被人爱,被物爱。
这里我特别强调主观感觉,因为幸福纯粹是个人心态特征,与客观情况没有直接关系。幸福把握在每个人自己手中。这似乎有点主观唯心主义味道,不过这是真相。
先说爱。喜爱不喜爱什么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本性。真爱没有条件或者理由。比如吃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比如一见钟情 ,王八瞅绿豆对眼啦。不管对方如何,我的爱始终不变。这种爱才是基督福音定义的爱。具有这种爱心爱情的人才能常常享福。
只要对什么东西产生厌恶感就会丧失幸福。
人爱的对象越多享福也越多。人厌恶的对象越多享福也越少。
再说被爱。不论对方怎么样,只有在自己主观感觉到被对方爱时,才能享福。不知恩不感恩的人,总喜欢把别人往坏里想的人,总喜欢计算别人的恶的人,都不能常常享福。
不信神的人就感觉不到被神爱,所以幸福指数肯定小于信神的。只有真神才爱人,所以信真神的人比信假神的人的幸福指数肯定高。
总想着别人的好比总想着别人的坏的人幸福指数高。
能包容谅解别人的人的幸福指数肯定比喜欢记仇的人高。
爱物与被物爱的感觉:人与宠物之间彼此相爱的感觉,人与美景之间彼此相爱的感觉。热爱大自然的人的幸福指数肯定高。爱惜物品的人能常常喜乐享福。